停止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后,机构的登记信息有变更,要如何办理?
作者:admin | 发布时间:2022-03-17根据国发【2015】33号《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》文件及国家质监总局的相关文件精神,从2016年1月1日起,不再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。如果机构登记信息有变更的,可以到批准登记部门换领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的相关登记证照,无需再办理代码业务。
根据国发【2015】33号《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》文件及国家质监总局的相关文件精神,从2016年1月1日起,不再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。如果机构登记信息有变更的,可以到批准登记部门换领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的相关登记证照,无需再办理代码业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