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>财税资讯>常见问题

​专利预审通过后,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,想提交主动补正和修改,是否可以?

作者:admin | 发布时间:2022-03-18

不可以,根据承诺书的规定,在审查过程中,申请人自愿放弃《专利法实施细则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规定的对申请进行主动修改的权利。 若申请人擅自在审查过程中提交主动修改或补正,该专利申请将自动转为普通申请。 因此,申请人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中应勾选“申请人声明,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规定的主动修改的权利”。 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中无相关项目,但申请人仍应遵守承诺书规定,放弃主动修改的权利。

上一篇:专利申请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,我提交的修改文件有格式要求吗?
下一篇:专利预审通过后,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,后续是否会收到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,答复期限有要求吗?
热门服务和内容

业务咨询

  • 官方微信

    官方微信

  • 商务合作

  • 官方微信

    官方微信

  • fengshun.gs.cn 梅州丰顺粤省心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: 粤ICP备2023101043号
    会员 QQ 电话 微信 抖音 广州 深圳
    Top

    24小时热线

    18300011184

    24小时微信服务

    24小时微信服务

   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

   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