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利预审通过后,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,想提交主动补正和修改,是否可以?
作者:admin | 发布时间:2022-03-18不可以,根据承诺书的规定,在审查过程中,申请人自愿放弃《专利法实施细则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规定的对申请进行主动修改的权利。 若申请人擅自在审查过程中提交主动修改或补正,该专利申请将自动转为普通申请。 因此,申请人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中应勾选“申请人声明,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规定的主动修改的权利”。 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中无相关项目,但申请人仍应遵守承诺书规定,放弃主动修改的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