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>财税资讯>常见问题

​深圳个体户名称有什么规定?

作者:admin | 发布时间:2022-03-18

解答

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》赋予个体工商户有别于企业的更为宽松规定,主要有:


1、个体户可以不使用名称;


2、东莞市个体户名称中的行政区划为东莞市+镇区,如东莞市东城、东莞市虎门;


3、阿拉伯数字可以单独作为个体户的字号使用;


4、个体户名字组织形式可以选用“厂”、“店”、“馆”、“部”、“行”、“中心”等字样,但不得使用“企业”、“公司”和“农民专业合作社”字样。


上一篇:迁入深圳的企业体为什么在深圳查不到年报数据?
下一篇:个体工商户名称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吗?
热门服务和内容

业务咨询

  • 官方微信

    官方微信

  • 商务合作

  • 官方微信

    官方微信

  • fengshun.gs.cn 梅州丰顺粤省心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: 粤ICP备2023101043号
    会员 QQ 电话 微信 抖音 广州 深圳
    Top

    24小时热线

    18300011184

    24小时微信服务

    24小时微信服务

   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

   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